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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盲人乘坐车、船、地铁免费证》
2008-07-21
 
   

1、办事名称:上海市盲人乘坐车、船、地铁免费证申领办法
2、办事条件:

   凡户口或单位在本区,持有《残疾人证》并经医检确定为一、二级盲的残疾人,可申领《上海市盲人乘坐车、船、地铁免费证》。
3、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受理程序:1、申请:向区残联提出申请,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2、核查:对申请人进行视力障碍核对,提出核查意见。3、审批:区残联提出核查意见后,报市残联审批。批准同意后,由区残联发放《上海市盲人乘坐车、船、地铁免费证》。
4、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5、办理时限:

   凡当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和十一月三十日前提出申请的分别与六月下旬和十二月下旬发证。

6、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静安区残疾人联合会群工科

   余姚路52714号四楼412室群工科  电话:62300712

7、相关的政策法规: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