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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求职登记
2008-07-21
 
 

 

1、办事名称残疾人求职登记

2、办事条件:

   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本人有就业要求、生活能够自理并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无业残疾人(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证》)。

3、受理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人员、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手册、一寸免冠照一张、有关技能证书、学历、填写求职登记表

4、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5、办事相关信息:

   残疾人就业指导科根据用工单位招工条件、录用要求,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劳动技能、残疾程度、推荐合适的工作岗位。残疾人求职要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变化,端正择业观念,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劳动技能水平。

6、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静安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余姚路527弄14号409室,每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1:30,电话:62300791

7相关的政策法规:《静安区扶助残疾人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