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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上海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合格证
2008-08-01
 

 

(一)办事机构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静安公安分局接待窗口  胶州路415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一下午5:00  62531655  (电话预约)                                                         

(二)行政许可条件(数量)

需办理安全合格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三)申办材料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

(2)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同意筹建批准文件

(3)工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法人代表、安全员、安全责任人(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其他安全员(4名以上)安全员合格证

(6)互联网接入服务意向书、已办理固定IP证明

(7)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明(原件)

(8)营业场地平面分布图,网络拓扑图、电脑编号与IP对应表

(9)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0)安全管理责任书、承诺书

(11)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12)其它需提交的文件

(四)办理程序及期限

申报——书面审核——实地审核——审批——制证——发证

整个流程20个工作日完成。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办理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11条第2款

(七)备注

非连锁网吧经营门店筹建(变更)信息安全审核市局备案申报材料

连锁网吧经营门店筹建(变更)信息安全审核市局备案申报材料清单

(八)打印表格

《 申请书示范文本(正反面)》

以上表格下载, 请点击首部“事项表格”。

打印说明: 请使用A4规格的白色复印纸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