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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1张。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提交护照遗失地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
4、提交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情况说明。
5、如另有加注信息,请提供相应证明。
6、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⑴ 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⑵ 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⑶ 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⑷ 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注:▲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不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