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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为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
开展免费妇科病、乳腺病筛查
告知书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为退休和生活困难妇
女两年一次妇科检查的规定,依法履行政府职责,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劳
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联
合在今明两年为本市户籍的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免费安排妇科病、乳腺病筛查。为切实将这项关
注民生的公益事业,关乎妇女健康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属地化筛查的原则,现将我区有关
安排告知如下: 一、筛查对象 1、低保家庭中的已婚妇女; 2、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妇女(社区“四保”、万人就业项目、千人百人就业项目等岗位); 3、生活困难的退休妇女(一老养一老、抚养残疾子女的退休妇女)。 二、筛查项目 1、妇科三合症筛查;2、阴道分泌物常规筛查;3、宫颈脱落细胞学筛查;4、乳腺远红外线筛
查;5、阴超(含宫内节育器筛查)。 三、筛查时间安排 今年9月20日-12月20日,明年1月-12月(两年一个轮回) 四、筛查医院 静安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康定路1297号 电话:62302115 五、经费来源 筛查所需经费由区政府财政承担,其中部分项目由区卫生部门提供免费服务。 参与筛查的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的名单由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区人口计生委和区退管会
提供,为了确保应筛查对象的不遗漏,请居住在本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妇女除
外)在看到此告知后到所属居委登记、核对,以便及时参加筛查。 静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0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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