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企业认证将按行业而非产品划分
25%还是15%,动辄以千万元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额度,将取决于一纸由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认定的“高科技企业认证”。尽管包含认证标准的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初步确定,以行业划分的方式,对企业的高科技认定申请进行管理。届时,那些生产产品无法纳入“行业划分”的企业,或许将失去被认定为高科技企业的机会,而按照新近下发的《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这一认证事关永久享受15%优惠税率的待遇。据接近财税部门的消息人士透露,新法实施后的高科技企业认证,可能会以行业进行划分,而在此之前,高科技企业的认证,则以产品为基础。据悉,新的认定办法可能按照建筑、医疗等行业进行划分,在每个行业下面编排产品的代码。企业所申报高科技的产品必须先在国家鼓励支持行业之列,最终才具备认定为高科技企业的资格。在此之前,企业申报高科技企业进而享受税收优惠的流程与口径相对宽松。有法律人士表示,“当时企业认证高科技,只须向开发区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开发区办公室核定后,最终由省、市科委批准并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此前的认定标准是按照技术与产品类别进行划分,如属于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等即可满足高科技认定的前提。显然,在这样的权力架构中,高科技企业的认定权力,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手中。至于行业划分的标准,据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可能将成为具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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