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人为提高了劳动力被雇佣的门槛
近期,媒体先后报道了华为和沃尔玛用乔装打扮的裁员来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消息。据称涉及的华为员工近万人,一举超过了LG电子、展讯通信和沃尔玛等企业,成为反应最强烈雇主。可以说,将于明年元旦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根本目的就在于提高就业质量、维护劳工权益。比如新法规定工龄达到10年或者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雇员将自动获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成为“终生雇员”;比如该法对解雇员工规定了更高的赔偿额,也相应缩短了雇员的试用期限。但如同国内的很多政策一样,新劳动法的立意是好的,所起的效果却很可能大相径庭。“这是中国劳动力市场最大的一个变化。”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表示,最让人担心的问题是会不会退回到大锅饭?!对于连“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仍感困难的国有企业,该法很可能起到谢国忠所说的效果。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新劳动法将人为地提高劳动力被雇佣的门槛。从理论上来说,“终身雇员”的规定、提高解雇员工赔偿额以及缩短使用期限等措施都相当于提高了企业用工的成本。如果我们将此前的劳动力市场视为一个均衡的市场,工资水平视为市场认可的均衡工资,新法则相当于提高了这种均衡工资,最终会导致全社会就业人数的减少。新劳动法宣称会更好地保护低端劳动者,但这也许只是一厢情愿。在中国整体劳动力市场仍处于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新法会使被雇佣的劳动者受到很好的保护,而同时也会使在雇佣之外的低端劳动者拥有更少的就业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利益被损害而不是被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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