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门户网站欢迎您!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企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经贸服务->会展
 
上海市经委组织本市中小企业参加“第五届APEC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上海市经委组织本市中小企业

参加“第五届APEC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主办,外交部、科技部和商务部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五届APEC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将于2008年5月30日—6月2日在青岛市举办。

展览会将以汽车及配件、环抱、节能及循环再生产品、家居及市内装饰品、新型建材、食品加工技术及设备、电子产品及零部件、新型专用机械、纺织品及纺织机械、高新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及专利产品等主导产业和与之配套的相关产业链的产品和技术为主的展示、交易为主。

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申请,市政府已基本落实本次展会的贴补费用。原则上给予每个展位贴补一半费用,即企业支付3400元/只展位(标准展位费:RMB6800)。展品往返运输费、特装搭建费等全免。

符合以上条件,有意参加的企业,可与区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了解具体情况。

联系人:赵勇  联系电话:62188441


 
<< 上一篇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