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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渣打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产品

一、贸易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

 

可根据借款人企业实际情况,量身定做,建立一个额度安排,年内循环使用。

审批条件:

  1. 借款公司成立至少三年;能提供最近2年的审计报告(必须盈利),
  2. 年营业额至少2000万人民币,且净资产不少于500万人民币,股权结构清晰简单,借款用途仅限于采购和销售,不可用于投资项目,
  3. 必须提供至少贷款总额30%的现金保证金或房产抵押,
  4. 本贷款无需担保公司的担保,

 

适用对象:

 

  1. 江浙沪民营,三资企业;
  2. 年营业额:人民币2000万元- 人民币2亿元;
  3. 贷款额度:人民币500- 人民币3,000万;
  4. 房地产,汽车整车,水泥,钢铁项目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不做

 

二、流动资金贷款(房产抵押贷款):

以企业(或其担保人)位于上海、深圳、北京、广州的住宅、商铺或办公楼做为抵押物。

贷款成数:  一般不超过65%,优质企业可获得更高成数;偿还期限最长可达5年。

贷款用途: 用于企业购买原材料或日常运营的流动资金。用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 包括建筑物的内外装修,购买机器设备,买车,建厂房等。

 

 

三、以企业名义购买商业房产的按揭贷款(企业自用):

商业房产包括位于上海、北京、深圳和广州的商铺、写字楼(现房、二手房及经我行认证的期房)。 贷款成数最高可达65%,偿还期限1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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