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公寓
威海路651号及附属的同路665弄2~30号太阳公寓原为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号称“房地产巨子”的孙春生所有,他是从投机开发静安寺路(今南京西路)戈登路(今江宁路)以东面积达60余亩前大华饭店的地块得手,几个月内净赚了规银50万两后在威海路购地3.8亩建造了这座四层(现已加二层为六层)口字形环以内花园的高级公寓房的。为配合居住户需要,在主屋西侧另建小型面西带走廊(以避免晒太阳而设计)的一排楼字,楼底层为一排汽车间,楼上亦按公寓设计建造,人称“小太阳公寓”,以区别主屋太阳公寓。
孙春生惯常以自己的姓名嵌入其产业的命名中,如同春坊、春阳里等里弄的命名嵌入“春”字,对威海路651号新建的公寓便取名”Sun Apt s.”可意译为“孙氏公寓”,但Sun的汉译为太阳,因此也可称为“太阳公寓”。
威海路65l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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