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小冬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周晴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区新闻办主任
董海明 区府办主任
林晓珏 区科委主任
钱晓程 区保密局局长
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府办,办公室主任由董海明同志兼任。
今后,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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